内容摘要:关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中国的实践,有两种错误的看法:一是过时论,认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产生年代太早,现在已不适用。二是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新闻自由等对立起来。从根本上说,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就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,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,观察新闻相关现象,得出有关新闻传播的规律性认识。如果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、辩证法来看,其实报纸当年就是新媒体,四百多年前,报纸从无到有,毫无疑问就是新兴媒体。现在,我们经常把传播载体的形态作为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区别,我不太赞同这个看法。从来不回避新闻自由的问题谈及第二个问题,我们首先要明确,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及其在中国的实践,从来不回避新闻自由这个所谓的“敏感”问题。
关键词:马克思主义;媒体;新闻自由;互联网;实践;报纸;发表言论;新闻传播;管理工作;回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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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中国的实践,有两种错误的看法:一是过时论,认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产生年代太早,现在已不适用;二是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新闻自由等对立起来。但在我看来,以上两种错误观点根本站不住脚。
马克思主义
新闻观不断丰富
谈及第一个错误认识,首先,让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考察,看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真的过时吗?从根本上说,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就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,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,观察新闻相关现象,得出有关新闻传播的规律性认识。既然是规律,就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。
同时,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也是与时俱进、不断丰富的,这是它的理论特征之一。例如,经济宣传的问题马克思就没涉及,在他所处的时代没有遇到这样的问题,经济宣传的概念是列宁提出的。同样,对于新媒体的认识,我们也在不断地丰富。比如说,一个简单的问题,什么叫新兴媒体?现在大部分人认为就是互联网。说互联网就是新兴媒体,从新闻传播的意义上来说,是不准确的。如果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、辩证法来看,其实报纸当年就是新媒体,四百多年前,报纸从无到有,毫无疑问就是新兴媒体。广播也曾是新媒体。然后是电视,再到现在才是互联网。现在,我们经常把传播载体的形态作为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区别,我不太赞同这个看法。我认为形态当然重要,但更重要的一点是传播的方式不同。传统媒体的传播特点是“一对多”,传播效果的反馈是滞后的。报纸电子版是初期的互联网应用,并没有改变“一对多”的传播方式,也就算不上新兴媒体。是移动互联网带来了“多对多”的新传播方式,这才算得上新兴媒体。
从来不回避新闻自由的问题
谈及第二个问题,我们首先要明确,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及其在中国的实践,从来不回避新闻自由这个所谓的“敏感”问题。2008年,我参加了国际记联大会,这次大会的主题便和新闻自由有关,会上我陈述了我国的新闻自由观。在任何场合,我们都在大方地谈论自己的新闻自由。自由发表言论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。但有一点,就是我们不能只谈言论自由,而不顾及其他自由。宪法保护发表言论的权利,但它不保护发表有害言论的权利。一方面有人抱怨我们对言论限制太多;另一方面,在网络上,又什么言论都有。这就提醒我们,一是在该理直气壮的时刻,就应该把道理讲清楚。二是面对新媒体,要做好管理工作,引导舆论的健康传播。这就需要更加强调新闻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专业性,要更加强调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。
在实际工作中,我们大力提倡正面报道,尤其提倡在做这类报道时,必须对真实、准确、专业方面有更高层面的要求。但确实有些典型报道、重点人物宣传存在不准确、不专业的地方,这就使得传播效果打了折扣。而在议题设置等层面,尤其是新媒体介入以后,我们还把握得不够好,需要做更多的研究。
(作者系中国记协书记处原书记)







